1040630-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學生重(補)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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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學生重(補)修辦法 中華民國104年06月30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以下簡稱本校)為使學生順利完 成學業,依據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附設專科進修 學校學生重(補)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暑期重(補)修規定 一、暑期重(補)修開課對象如下: (一) 學生於學期間修習之必修科目成績不及格者。 (二) 轉學(科)生補修入學(轉科)前之年級必修科目。 (三) 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需要重(補)修必修科目者。 二、暑期重(補)修共分二梯次開課,以暑一梯開立上學期課程、暑二梯 開立下學期課程為原則。 三、每學年度開課科目以一次為限;凡申請同一科目重(補)修之學生滿 20人即可開班,惟停招系(科)滿10人即可開班。 四、參加暑期重(補)修學生每學年度以不超過10學分為限。惟應屆畢業 生及延修生得酌予增加5學分。 五、每一門課開課同一般學期需達18週之堂數;參加暑期重(補)修學生, 依學分堂數繳納學分費。 六、凡屬休學生、減修申請通過者(符合開課對象條件除外),一律不得 參加暑期重(補)修。 第三條 延修生重(補)修規定 一、在本校應修學分未能修習完畢,仍須留校繼續修習者,均須註冊辦 理重(補)修。 二、延修生註冊期間應至少選修一門科目,如未依規定時間到校辦理 註冊手續者,以自動退學論。 第四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5年05月12日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5年11月21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97年12月19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9月23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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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1 16: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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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子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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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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