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輔導委員會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103年10月0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協助學生校外實習教學輔導業務, 特設立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生校外實習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 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職掌如下: 一、審議學生校外實習輔導工作計畫。 二、督導學生校外實習相關業務。 三、審查其他有關學生校外實習輔導事項。 第三條 本會置委員若干人,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 研發長、國際長、各學院院長、各系(所)主任及業界、家長、學生代 表若干人組成之,實習暨校友服務組組長擔任執行長。本會委員為無給 職,委員聘期為1 年。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本會得視需要邀請校內 外相關人員列席。本會之召開應有過半數(含)委員出席。 第五條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2年08月29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6年01月23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09月2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6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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