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期中考後大學部學生申請減修辦法 中華民國103年09月23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以下簡稱本校)為輔導大學部學生於期中考後衡量 本身學習情況,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期中考後大學部學生申請減 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期中考不及格學分數達該學期修讀總學分之三分之一(含)以上者, 可由導師輔導學生申請減修1科,並應填妥申請單經簽核後,送教務處 註冊組彙整呈核。 第三條 學生期中申請減修課程,依規定時間及程序辦理。減修之課程不予退費。 第四條 學生減修後之學分數仍應符合學則規定之最低應修學分數。 第五條 學生申請減修經核准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申請。 第六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2年04月22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4年11月15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95年09月26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96年09月28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97年04月22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98年03月06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QR Co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