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專任教師電腦補助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08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本校專任教師教學研究設備,汰 舊耗電之桌上型電腦,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專任教師電腦補助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於本校專任教師(以下簡稱教師),且保管研究室桌上型電腦已達 使用年限者。 三、教師任職期間得申請補助新台幣6,000 元,由教師自行採購筆記型電腦(以 下簡稱筆電)一次。 四、自公告日起教師得填表向總務處申請,核可後自行依需求採購品牌筆電一 部,並保管維護,不列帳查核,惟售價應大於新台幣10,000 元。 五、採購筆電後檢附本校統編新購發票核銷,請款作業完成後將補助款匯入教 師帳戶。 六、獲補助教師若自購買日起 2 年內離職,應按服務月數不足比例歸還補助金 額(每月250元)。 七、申請總額若超過預算,則依電腦使用年限等原則審查辦理。 八、本要點實施後,除當學年度新進教師得視需求改申請配發電腦外,不再配發 教師電腦。 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07月10日行政會議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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