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6年06月15日總務處處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確保本校教職員工生飲用水之安全、衛生及落實飲用水設備之管理, 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 本要點依據行政院環保署公佈之「飲用水管理條例」、「飲用水設備維 護管理辦法」、「飲用水管理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第三條 設備管理與維護: 一、每年水塔至少清洗一次,並視水質狀況調整頻率。 二、飲用水設備每月進行保養一次,每三個月更換濾心一次,並應完成 保養維修記錄公告。 第四條 水質管理: 一、本校設置供教職員工暨學生飲用之飲用水設備,應依規定每三個 月進行定期飲用水樣品檢驗,抽驗數量比例為本校飲用水設備總 數八分之一,檢驗水質報告並應完成公告。 二、飲用水水質狀況之檢驗測定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檢驗機構 辦理採樣檢驗工作,檢測項目與標準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準,檢 驗紀錄應保存二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第五條 經檢驗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應立即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關閉進水水源與停止供給飲用,並於飲用水設備明顯處懸掛 告示警語。 二、檢驗知悉水質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後,應立即進行設備保養維 修工作,待設備維修工作完成後,應再進行水質複驗,確認已符合 飲用水水質標準者,應檢具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之檢測文件,確認 完成改善後,經總務長核可,始得再供飲用。 第六條 本辦法經總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09月11日總務會議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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