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推廣教育審查小組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08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之規定,定訂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推廣教育審查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設置 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小組之職掌如下: (一)審議本校推廣教育中心之政府委辦計畫或建教合作課程規劃。 (二)審議本校推廣教育中心之校內外學分班開班課程規劃。 (三)審議其他與推廣教育相關之課程規劃。 三、本小組置7至9位委員,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推廣教育中心主任擔任執行長, 教務長、會計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校長自校內教職員遴聘之。 四、本小組委員任期1年,得連聘連任之。 五、本小組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並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時得視需 要邀請相關單位及代表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六、本小組會議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始得召開會議,議決事 項應有出席成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同意。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8日行政會議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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