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007-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建教合作委員會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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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建教合作委員會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103年10月0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落實學校教育與醫療衛生單位、 事業機構之交流,暨推動建教合作之業務,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建 教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之職掌如下: 一、審議建教合作方針及計畫。 二、審議建教合作開發案。 三、審議本校與校外機構所簽訂之建教合作、教育夥伴關係或策略聯 盟合約。 四、審議建教合作推展績效。 第三條 本會置委員若干人,由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 長、國際長、會計主任、推廣教育中心主任、教學資源中心主任、創新 育成中心主任、各學院院長、各系所主任擔任委員,由校長擔任主任委 員,研發長擔任執行長。委員聘期1 年。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開會1 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會議之召開應有二分之ㄧ(含)以上委員出席。 第六條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88年09月03日校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1年10月01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94年03月22日建教合作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5年11月21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96年01月23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09月2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發表時間 :
2017-07-31 12: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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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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