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防火管理小組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10月07日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修正通過 第一條 依消防法第十三條暨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至十六條規定,訂定元培醫事 科技大學防火管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第二條 本小組職責如下: 一、規劃校園防火安全之政策。 二、審議校園防火安全有關之計畫。 三、督導校園防火安全事件之處理。 四、推動校園防火安全之教育訓練。 五、研議其他防火安全相關之事項。 第三條 本小組置召集人由校長兼任,執行長由環安衛中心主任兼任,委員由學 務長、總務長、軍訓室主任、健康管理中心主任、生活輔導組組長、事 務組組長、營繕組組長、環安衛組組長擔任。 第四條 本小組每學年召開會議一次,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無法出席時, 由執行長擔任主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 列席。 第五條 本要點經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 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04月24日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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