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109-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領導知能服務學習委員會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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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領導知能服務學習委員會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爲推動領導知能、服務學習相關業務,特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二條之規定,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領導知能服務學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之職掌如下:
一、審核領導知能、服務學習計畫。
二、督導領導知能、服務學習計畫之執行。
三、審查「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內容與實施成效。
四、其他與領導知能及服務學習相關之事項。
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校長兼任,副主任委員1人,由副校長兼任,委員由學務長、教務長、總務長、共同教育委員會召集人、健康管理中心主任、軍訓室主任、學生自治會會長、副會長、服務性社團指導老師1名、各學院一年級導師及學生代表各2人組成之。執行秘書1人,由領導知能服務學習中心主任兼任。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會會議視需要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第六條  本會會議召開時應有二分之一(含)以上委員出席,方得開議,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同意,始得作為決議。
第七條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8年7月30日法規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8年9月22日校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9年9月28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0月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5月8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發表時間 :
2019-08-30 17: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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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怡嬅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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