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身心障礙學生申請課業輔導實施準則
中華民國107年11月9日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通過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落實特殊教育方案,提供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支持服務,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身心障礙學生申請課業輔導實施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
二、課業輔導服務:
審核標準
課業輔導科目須以在學期間未達及格標準或該學期所修習之科目為原則。
依據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及任課教師評估學生學習狀況,以審核課業輔導必要性。
每位學生接受課業輔導時數,以每週6小時,每月24小時為限,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資源教室會議審查,同意後方可執行。
經資源教室會議評估課業輔導必要性及優先順序,以每年能提供之總時數合理分配。曾申請課業輔導後未確實配合進行課業輔導,或課業輔導老師註記學習態度不佳之學生將不列入優先審核。
學生課業輔導之規則
學生應準時上下課,態度主動認真積極,並能確實完成課業輔導老師指定之作業。
學生因故無法出席課業輔導時,需於上課前一日向課業輔導老師請假。
正課或課業輔導無故缺課三次以上,取消該堂課之課業輔導資格,且列入未來申請該項服務之審核考量。
針對不同學生申請相同科目之課業輔導,將以共同上課為優先原則。
課業輔導老師與學生須依實際上課情況,確實填寫紀錄表,若經查證有任何一方虛報之情形,則停止課業輔導課程。
三、申請程序:
學生有課業輔導需求者,需填寫課業輔導申請表,並簡述學習困難之原因。
申請學生應主動提供課業輔導人選或委請資源教室、任課教師推薦適當課業輔導人選。
課業輔導老師經聯繫確認後,由資源教室通知申請學生。
四、實施流程:
由學生與課業輔導老師共同討論課業輔導時間及地點,並確實上課及填寫課業輔導紀錄表。
每月最後一次課業輔導結束後一週內需繳回課業輔導紀錄表,以核算當月課業輔導鐘點費。
資源教室得於學期間與學生晤談,瞭解課業輔導實際執行狀況,以利及時調整符合學生課業輔導之需求。
五、課業輔導經費由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經費支應,支給標準依據教育部規定辦理。
六、本準則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資源教室
學年度第 學期 課業輔導申請表
∮資 格:本校身心障礙學生
∮審核標準:依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身心障礙學生申請課業輔導實施準則辦理。
∮課輔規定:
學生姓名
科系/班級/
學號
申請科目
任課教師
請簡述所遇之學習困難
任課老師/課業輔導老師評估:
課業輔導科目須以在學期間未達及格標準或該學期所修習之科目為原則。
每位學生接受課業輔導時數,以每週6小時,每月24小時為限,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資源教室會議審查,同意後方可執行。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輔導員評估:
審核結果:
通過
不通過 輔導員簽章:
審核日期: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07.11.16修)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資源教室
學年度第 學期 月份課輔紀錄表
計畫名稱:_______年度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
授課科目:
授課教師姓名: 學生姓名:
日期
時間
範圍
學生簽到
教師簽到
課輔時數
□ 複習上課內容 □ 重點式整理複習 □ 訊息分解成小步驟 □ 增加實例講解 □ 圖像式教學
□ 引導課程作業或報告 □ 多媒體運用 □ 會話教學 □ 教導記憶策略 □ 教授讀書技巧
□ 自編教材/教具 □ 總複習 □ 測驗 □ 其他,如:__________
/建議事項(課業輔導老師填寫)
資源教室審核
核撥課業輔導總時數: 小時
輔導員簽章
此表請於每月月底上完最後一堂課後繳回資源教室! (107.11.16修)
發表人 :
怡嬅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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