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總務會議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4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大學法第十六條及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一條之規定,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總務會議(以下簡稱本會議)組織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議職掌如下:
審議有關總務之章則及重要辦法。
審議有關總務業務年度重要事項。
協調各單位間支援配合總務事宜。
其他有關總務事務。
第三條 本會議由總務長召集,並擔任主席;成員由教務長、學務長、研發長、國際長、圖資長、招生推廣長、會計主任、軍訓室主任、環安衛中心主任、各學院院長、各系(所)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體育室主任、學生代表2名組成之。
第四條 本會議每學期召開1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會議開會時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方得開議,並經出席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得作成決議。
第六條 本會議如有必要,得邀請與審議事項有關之人員列席。
第七條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89年11月14日校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4年3月29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95年11月21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3月2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0月0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9月22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6月28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發表人 :
怡嬅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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