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114-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教職員校務提案改善獎勵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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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1,
  • 上傳者: 怡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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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教職員校務提案改善獎勵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9年01月14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追求全面品質管理,落實全員參與精神,鼓勵同仁積極針對各項行政法規、作業流程,提出創新改善意見,期提升服務品質與精進校務發展,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教職員校務提案改善獎勵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凡本校教職員均可依本要點提出校務改善建議案,提案人可為個人或二人以上共同組成。
提案改善事項以下列範圍為原則:
    (一)校務管理之方式。
    (二)服務品質之提升。
    (三)作業方式、技術或流程之改善。
    (四)工作環境及安全之改善。
    (五)提高工作效率及士氣之方法。
    (六)提升本校形象及校譽之事項。
    (七)其他有具體實現性及有利於本校推動校務之提案。
提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一)校內受交付單位需完成之任務。
    (二)屬政策性或已納入校務發展計畫者。
    (三)僅提出問題或原則性建議,未提出具體改善內容與執行方法者。
    (四)不真實、未具名、批判性或對人身攻擊者。
    (五)與以前受理之提案雷同者(方法、效益更佳者不在此限)。
    (六)進行中或已完成之改善工作者(方法、效益更佳者不在此限)。
    (七)其他不符合本辦法目的之提案。
依本要點須設置「提案改善獎勵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審議小組成員由副校長、主任秘書、會計主任、人事室主任為當然委員,另由校長遴選校內主管與師長3人,副校長為召集人。
提案與審查流程:
     (一)提案申請:提案者應將研擬之提案,以書面詳實填具於「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校務改善提案表」,並送交校務研究辦公室(以下簡稱本         室)統一彙整。
     (二)審查流程:
收到提案後,於2週內由本室會辦業務單位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受理提案。
提案經受理後,於1個月內由本室送審議小組進行評審。經審議小組評審通過之提案,每案核發「提案獎金」新臺幣1,000元整。並由本室轉請業務單位於2週內提出執行計畫並填具「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校務改善提案採行表」,陳請校長核定是否予以採納執行。
     (三)成效評估:
經校長核定執行之提案,由本室轉交業務單位執行。
實施完成之提案,由執行業務單位進行成效評估並填寫「元培醫
事科技大學校務改善提案成效表」,送審議小組進行評審。
經審議小組審議後,由審議小組做成成效獎勵建議,並陳請校長核定。
獎勵方式如下:
(1)優等:具顯著的實質效益者,提案人每人記小功乙次,每案核
  發成效獎金最高新臺幣4,000元整。
(2)佳作:具局部的實質效益者,提案人每人記嘉獎乙次,每案核
  發成效獎金最高新臺幣2,000元整。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年度預算或其他經費等款項下支應,若當年度該款項不足時,得調整前述獎勵金額。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6年03月06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8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01月12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06月12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1月14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校務提案改善活動實施流程圖
 
 
核發提案獎金
轉交業務單位執行
業務單位回覆
校務改善提案成效表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校務改善提案表
提案日期
年  月  日
提案編號
 
 (由校務研究辦公室填寫)
提案單位
 
姓名
 
職稱
 
提案主題簡述
 
現況檢討與
問題分析
 
具體改善構想(請簡要說明)
 
預期效益
 
照片或
附件說明
 
會辦業務單位
□內容符合        □內容不符
□已為校內受交付單位需完成之任務
□屬政策性或已納入校務發展計畫
□與以前受理之提案雷同,提案編號           
  (方法、效益更佳者不在此限)
□進行中或已完成之改善工作,請提出佐證資料
  (方法、效益更佳者不在此限)
業務單位
主管簽核
 
校務研究
辦公室
□受理,符合提案範圍:
  □(一)校務管理之方式。
  □(二)服務品質之提升。
  □(三)作業方式、技術或流程之改善。
  □(四)工作環境及安全之改善。
  □(五)提高工作效率及士氣之方法。
  □(六)提升本校形象及校譽之事項。
  □(七)其他有具體實現性及有利於本校推動  
        校務之提案:                                                   
校務研究
辦公室
主管簽核
 
校務研究
辦公室
□不予受理,非屬提案範圍:
  □(一)校內受交付單位需完成之任務。
  □(二)屬政策性或已納入校務發展計畫者。
  □(三)僅提出問題或原則性建議,未提出具體 
        改善內容與執行方法者。
  □(四)不真實、未具名、批判性或對人身攻擊者。
  □(五)與以前受理之提案雷同者(方法、效益 
        更佳者不在此限)。
  □(六)進行中或已完成之改善工作者(方法、 
        效益更佳者不在此限)。
  □(七)其他不符合本辦法目的之提案:       
校務研究
辦公室
主管簽核
 
審議小組評審
評審結果:
□通過,核發提案獎金新臺幣1,000元整。
□不通過。
審議小組
召集人
簽核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校務改善提案採行表
提案主題
 
提案編號
(由校務研究辦公室填寫)
具體改善構想與
執行說明
 
業務單位採行評估
一、擬採行
□全部採行
□依下列理由部分採行
□依下列理由修正後採行
二、擬保留
□依下列理由全部保留供參考
□依下列理由部分保留供參考
三、擬不予採行
□依下列理由不予採行
理由
 
執行計畫(包含所需人力、時間、經費及其他需求)
 
預期效益
 
業務單位
主管簽核
 
校長核示
□同意採行        □同意保留
 交由                        執行/保留
□同意不予採行
校長
簽核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校務改善提案成效表
提案主題
 
提案編號
(由校務研究辦公室填寫)
業務單位
改善過程說明
 
業務單位
具體實施
成效說明
實施成效:
 
 
 
 
殘留問題:
業務單位勾選
本提案改善成效之貢獻程度
□具顯著的實質效益
□具局部的實質效益
業務單位
主管簽核
 
審議小組
成效獎勵
建議
□擬給予提案人記小功一支,並每案核發成效獎金
             元
□擬給予提案人記嘉獎一支,並每案核發成效獎金
             元
審議小組
召集人
簽核
 
校長核示
□同意給予提案人記小功一支並每案核發成效獎金
             元
□同意給予提案人記嘉獎一支並每案核發成效獎金
             元
校長簽核
 
 
發表時間 :
2020-02-21 11: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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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怡嬅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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