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專利及技術移轉審議委員會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109年09月29日校務會議通過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審查本校智慧財產權之申請、維護、授權及技術移轉事宜,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專利及技術轉移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 本會職掌如下:
一、審查專利、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申請、維護年限及使用權限。
二、審查專利、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申請維護、授權或轉讓。
三、審查協助專利授權金、商標授權金、技術移轉權利金訂定及以技術作價股權、實物替代之案件。
四、提供諮詢意見並協助相關事宜。
- 本會置主任委員1人,委員5至7人,均由校長就校內適當人員進行遴聘。任期1年,期滿得續聘。
- 保密與利益迴避:
一、審查委員與相關單位列席人員對於本會所提供之資料或持有之資訊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洩漏、告知、交付、轉移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審查委員與相關單位列席人員對於本會之審查相關內容、個案討論、本會之政策決定、審查運作方式與發言之審查委員姓名人別等內容,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無故洩漏、自行使用,或提供第三人使用。
二、審查委員與申請者有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如未迴避,本會主任委員得令其迴避。
- 本會每學期開會1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本會得視實際需要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或提供資料。
- 本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時,始得作成決議。決議案由校長交付有關單位執行。
-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發表人 :
怡嬅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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