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產學攜手合作委員會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109年12月8日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建置 以兼顧學生就學就業為基礎之教育模式,依「教育部補助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實施計畫要點」、「技職校園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注意事項」及「技職教育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產學攜手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會成員由教務長、學務長、國際長、註冊組組長、課務組組長、生輔組組長、校際合作中心主任、計畫申辦專班系主任及本校合作執行本計畫之合作廠商各1位代表共同組成之。由教務長擔任召集人,綜理本會各項行政事務。
第三條 本會工作執掌如下:
一、課程研議、學生遴選、升學銜接、資源共享、權利義務、相互支援、工作輪調、學生輔導及企業人才培育等相關議題。
二、討論產學攜手合作計畫之技專校院、高職學校、合作廠商三方間合作事宜,並簽訂合約(契約)及學生學習契約書。
三、協調解決計畫執行過程中遭遇之各項爭議問題。
第四條 本會每學年開會1次,必要時得加開臨時會議。本會以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行使決議。
第五條 本會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暨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發表人 :
怡嬅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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