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96年03月13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0月0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增進與產業之互動,充分運用學校
內部資源,提供進駐廠商軟硬體設備及各項服務,爰依本校組織規程
第六條第十三項之規定,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以下
簡稱本中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中心設立宗旨與目的如下:
一、善用本校資源,以任務導向支援創新中小企業養成。
二、建構完善培育環境,促進本校產學合作與專利合作蓬勃發展。
三、鼓勵本校研發成果專利化及技術移轉,協助技術導入商品化。
四、擴大產學合作服務層面,創造多元化服務價值。
五、整合醫療、生技等相關產業與服務資源,共同致力提升區域產業
經濟之國際競爭力。
六、協助中小企業引進新興科技與研發商品,帶動產業升級及經濟發
展。
第三條 本中心任務如下:
一、吸引新創企業及有潛力之中小企業進駐。
二、引進專業顧問,協助進駐廠商技術研發。
三、協助本校專利申請及轉移與授權。
四、協助進駐廠商的研發成果商品化。
五、協助國際技術合作及推廣。
第四條 本中心組織架構如下:
本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下設專案經理、專案副理、組員等若干人。
本中心主任由校長聘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或由職級相當之職員擔
任之。
第五條 本中心因業務需要得設相關委員會,組織章程另訂之。
第六條 本中心作業規範如下:
本中心有關之各種管理辦法及工作細則另訂之。
第七條 本中心服務項目如下:
一、空間與設備支援:
本校公共設施、會議室、展覽室、資訊室、研討室、資料室、共
同實驗室、貴重儀器中心設備。
二、技術支援:
(一)本校教師提供技術及專利諮詢或委託研究等服務。
(二)貴重儀器中心及各研究中心提供進駐企業研發、測試等服務。
(三)協助以產學合作或技術移轉方式引進新技術。
(四)協助廠商與其他科技研發單位結盟合作。
三、顧問與行政支援:
(一)協助廠商成立顧問諮詢小組,提供營運諮詢服務。
(二)協助舉辦各種產品與技術推廣或投資說明會。
(三)協助管理等各項報表。
(四)邀請業界具技術與經營實績之產、官、學專家舉行專題演講,
傳承經驗。
四、資訊支援
(一)建立輔導之網頁及資料庫,引介各項專業顧問。
(二)蒐集政府相關輔導體系之各項資訊辦法。
(三)支援相關之工業區或科學園區之媒合資訊與管道。
(四)加入國內外相關協會,並訂閱專業雜誌與剪報等,提供市場及
技術最新資訊。
(五)支援國際市場合作資訊與管道。
第八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華民國96年03月13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0月0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增進與產業之互動,充分運用學校
內部資源,提供進駐廠商軟硬體設備及各項服務,爰依本校組織規程
第六條第十三項之規定,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以下
簡稱本中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中心設立宗旨與目的如下:
一、善用本校資源,以任務導向支援創新中小企業養成。
二、建構完善培育環境,促進本校產學合作與專利合作蓬勃發展。
三、鼓勵本校研發成果專利化及技術移轉,協助技術導入商品化。
四、擴大產學合作服務層面,創造多元化服務價值。
五、整合醫療、生技等相關產業與服務資源,共同致力提升區域產業
經濟之國際競爭力。
六、協助中小企業引進新興科技與研發商品,帶動產業升級及經濟發
展。
第三條 本中心任務如下:
一、吸引新創企業及有潛力之中小企業進駐。
二、引進專業顧問,協助進駐廠商技術研發。
三、協助本校專利申請及轉移與授權。
四、協助進駐廠商的研發成果商品化。
五、協助國際技術合作及推廣。
第四條 本中心組織架構如下:
本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下設專案經理、專案副理、組員等若干人。
本中心主任由校長聘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或由職級相當之職員擔
任之。
第五條 本中心因業務需要得設相關委員會,組織章程另訂之。
第六條 本中心作業規範如下:
本中心有關之各種管理辦法及工作細則另訂之。
第七條 本中心服務項目如下:
一、空間與設備支援:
本校公共設施、會議室、展覽室、資訊室、研討室、資料室、共
同實驗室、貴重儀器中心設備。
二、技術支援:
(一)本校教師提供技術及專利諮詢或委託研究等服務。
(二)貴重儀器中心及各研究中心提供進駐企業研發、測試等服務。
(三)協助以產學合作或技術移轉方式引進新技術。
(四)協助廠商與其他科技研發單位結盟合作。
三、顧問與行政支援:
(一)協助廠商成立顧問諮詢小組,提供營運諮詢服務。
(二)協助舉辦各種產品與技術推廣或投資說明會。
(三)協助管理等各項報表。
(四)邀請業界具技術與經營實績之產、官、學專家舉行專題演講,
傳承經驗。
四、資訊支援
(一)建立輔導之網頁及資料庫,引介各項專業顧問。
(二)蒐集政府相關輔導體系之各項資訊辦法。
(三)支援相關之工業區或科學園區之媒合資訊與管道。
(四)加入國內外相關協會,並訂閱專業雜誌與剪報等,提供市場及
技術最新資訊。
(五)支援國際市場合作資訊與管道。
第八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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