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印製講義試卷辦法 中華民國103年09月23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有效處理講義及試卷之印製,特 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印製講義試卷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範圍為申請使用快速印刷機油(影)印各學術單位教學用講 義或試卷。 第三條 本校講義及試卷之印製由教務處課務組統籌辦理。 第四條 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得申請印製講義: 一、非本校所開科目之講義。 二、原文書籍之翻譯。 三、坊間有出售之書籍資料。 第五條 印製講義每科目每學期以 50頁底稿為上限,講義印製份數以所開科目 選課人數加3份為上限,但每張底稿印製份數不得少於30份。 第六條 申請印製講義或試卷應依規定詳填申請表,交印之講義及試卷以原稿 製版印製。 第七條 申請印製講義或試卷之原稿格式以 A4或B4為限。 第八條 申請印製講義或試卷於開學第 1、2週需用者,應於7個工作天前交印; 平時則應於3個工作天前交印。 第九條 為避免侵害著作權,不受理申請翻印各類書籍或其他印刷品,申請列印 之講義或試卷若涉及侵害著作權,概由申請者負法律全責。 第十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5年05月12日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5年11月21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QR Co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