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教學評量未達標準後續追蹤輔導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09月23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協助教師提升教學品質,增進 教學效果,並落實教師教學評量之目的,依據本校教學評量實施辦法 第六條規定,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教學評量未達標準後續追蹤 輔導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教學評量問卷調查結果未達標準之教師 (以下簡稱受輔導教師),應接 受後續追蹤輔導措施。 第三條 追蹤輔導具體措施如下: 一、確定該學期需受追蹤輔導之名單,以密函分送受輔導教師及開課 單位主管。 二、輔導程序: (一)受輔導教師依據教務處課務組所提供之教學評量結果,自我檢 討與分析,並寫成檢討報告。 (二)開課單位主管與受輔導教師會談,了解原因,並做成紀錄報告, 必要時得與該班修課學生個別晤談,提出適合之受輔導方式並 提出教學改進計畫後據以實施。 (三)將「教師教學業務輔導表」送交教學發展委員會,由教學發展 委員會委員審視,並提出建議之輔導措施。 三、後續追蹤輔導期間結束後,應評估追蹤輔導成效,並將評估結果 送至教務處課務組備查。 第四條 受輔導教師若未配合教學改進計畫接受輔導者,將列入紀錄,並提送 人事室做為教師教學評鑑之參考。 第五條 承辦本作業要點之相關人員 (含教學發展委員會委員、教學優良教師及 經辦人員…等)應遵守保密原則,均不得對外提供或發表有關資料,以 維護教師之尊嚴。 第六條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03月06日教務會議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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