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教師辦公室時間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03年08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強化師生互動,加強學生輔導, 以提昇教學品質與學習效果,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教師辦公室時 間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校專任教師(不含兼主管職之教師)。 第三條 教師辦公室時間每週應安排至少6 小時(含),每日至多排定2 小時。 第四條 教師須於開學後 1 週內登入校務系統進行個人辦公室時間之登錄,並 將辦公室時間公布於教師研究室門外及各系所網頁。 第五條 教師於辦公室時間與學生晤談後,需登入校務系統留下師生互動紀錄。 第六條 教師辦公室時間之事項執行,由各教學單位及教學資源中心共同協助。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8年08月11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9年10月12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8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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