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基礎學科課後輔導教學助理實施細則 101年07月16日教務處處務主管會議通過 103年09月23日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確保學生基礎學 科之學習成效,奠定良好之學習基礎,並鼓勵優秀學生擔任教學助理, 以提升整體之教學品質,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基礎學科課後輔導 教學助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之基礎學科課後輔導教學助理(以下簡稱基礎課輔 TA),乃 指針對大學部基礎學科進行課後輔導者。其中,基礎學科包含中文、 英文、微積分、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 全校共同必修資訊課程等科目。 第三條 申請擔任基礎課輔 TA 者,需為本校在學之研究生或大學部高年級之優 秀學生。 一、大學部高年級乃指四技三、四年級或二技二年級之學生。 二、「優秀」乃指已修畢欲擔任基礎課輔 TA 之課程且成績達 70 分以 上者。 第四條 基礎課輔 TA 之權利 一、凡擁有基礎課輔 TA 證書者,皆可免試申請成為該證書所指定之學 科的基礎課輔 TA,優先參與排班。 二、基礎課輔 TA 可優先參加教學資源中心每學期舉行之研習課程、講 座與參訪活動等。 三、可參與優良基礎課輔 TA 遴選。 第五條 基礎課輔 TA 之義務 一、出席本中心所舉辦之教學助理相關教育訓練活動。 二、按時至教學助理課輔室(TA CORNER)駐點輪班,輔導同學。 三、每月填報工作時數表與工作記錄表。 四、繳交期末輔導工作報告與成果資料。 五、每學期接受受輔導學生之滿意度評量。 六、每學期接受本中心之考核。 第六條 基礎課輔 TA 申請 一、本中心每學期依需求狀況決定欲實施課後輔導之基礎學科數與欲 招募之基礎課輔 TA 員額。 二、本中心於每學期開學前公布每當學期之甄選時程與招募注意事 項。 三、欲申請基礎課輔 TA 者,應檢具申請表、基礎課輔 TA 證書及學生 成績證明等資料,於規定時間內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四、已領有基礎課輔 TA 證書者,可直接免試申請,本中心將優先通知 前來報到與排班;未領有基礎課輔 TA 證書者,則須先參與甄選考 試。 第七條 基礎課輔 TA 甄選考試 一、基礎課輔 TA 甄選考試,每位申請學生每次只限參加一個學科。 二、基礎課輔 TA 甄選考試包含筆試與口試,筆試與口試成績各佔 50%, 依總分擇優錄取,然筆試成績低於 60 分者不予錄取。 三、本中心於甄選考試完畢後之一周內公布錄取名單。 四、四錄取者須於錄取名單公布後一周內至本中心報到並參與排班, 否則視同放棄。 第八條 基礎課輔 TA 證書頒發 一、通過甄選考試者,需再參與並完成本中心所舉辦之教育訓練課程 後,始取得正式基礎課輔 TA 之資格,並領取基礎課輔 TA 證書, 證書上將載明可輔導之學科名稱。 二、基礎課輔 TA 證書之時效為一年,於領證後至到期前,若已參與 6 小時以上之課後輔導相關技能研習且獲教資中心認可通過者,可 免試續證。 第九條 基礎課輔 TA 排班 一、已報到之錄取者,由教資中心統一安排駐點輪班。 二、排班時將參酌各錄取者之過往輔導績效與人氣度、甄選考試成績、 個人課表、學校重點推動項目等因素,進行最適之安排。 三、前一學期獲選為優良基礎課輔 TA 者,可優先選擇排班時段。 第十條 優良基礎課輔 TA 遴選 一、所有參與基礎學科課輔排班者,均得成為優良基礎課輔 TA 之候選 人。唯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參選: (一)未依規定按時繳交工作紀錄表與工作時數表者。 (二)未依規定參與教學資源中心舉辦之教學助理相關研習活動 者。 (三)受輔導之學生的平均滿意度未達 3.5 以上者。 二、優良基礎課輔 TA 遴選,每學期舉辦一次,於學期結束一個月內完 成。 三、遴選評分辦法另訂之。 第十一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細則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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