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113-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遠距教學開課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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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17,
  • 上傳者: 廖子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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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遠距教學開課細則 中華民國104年01月13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落實教育部數位學習政策,確保遠 距課程教學品質並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遠距 教學開課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本校各系開設遠距課程,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四技一年級及二技一年級專業課程一律不得遠距教學。 二、大一全校共同課程之上學期課程一律不得遠距教學。 三、專業課程之必修課原則上不施行遠距教學,若欲施行遠距教學, 教師須取得全體修課同學之簽名同意,並於開學後第二週前將簽 名單繳交至教學資源中心,方得施行。 四、遠距課程線上教學週數(含同步與非同步)限定至少9週、至多12週。 五、開學後的第1至3週、期中考週、期末考週一律面授,不得遠距教 學。 六、同一班級同一學期僅能開設2門遠距課程。 七、若為配合教育部推動之專案計畫課程,或經教務會議通過之校級 或院級特色課程,得不受本細則第二條第一款與第二款之限制。 第三條 凡有申請遠距教學之系所,請承辦排課業務之人員務必要在排課系統 內的開課科目明細備註欄內註明【遠距】字樣,以利學生進入選課系統 選課時,可以清楚知悉該課程為遠距教學。 第四條 申請遠距教學獲通過之教師,須於開學前參與教學資源中心所舉辦之 「數位課程認證工作坊」,以了解當學期本校施行遠距教學的校內規定 與教育部相關法規變動情形。請假者須閱讀研習影音資料替代之。 第五條 申請遠距教學獲通過之教師,須於開學前完成二分之一以上(含)授課時 數之數位教材,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之教師,將撤銷其遠距教學資格, 經撤銷資格之課程,須回復以「實體面授」方式進行教學。 第六條 開課老師應於開學後第1週與第2週加強對學生宣導課程將採遠距教學 方式,並有義務將評分標準說明清楚及確認學生是否熟悉教學平台之 操作。 第七條 教師於遠距教學開課期間,須與學習者進行師生互動,包含課程公告、 議題討論、線上作業,若未與學習者進行互動,將不得參加遠距教學成 效評選競賽。 第八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辦法辦理。 第九條 本細則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2日教務處處主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9月23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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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 09: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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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子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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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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