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磨課師(MOOCs)課程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4年06月30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各專業領域或跨領域之先 導性、實驗性、創新性人文及科技教育計畫,共創政府科技發展願景 及目標,推動磨課師(MOOCs)計畫,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磨課 師(MOOCs)課程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章 辦理原則 第二條 本要點所指磨課師課程,係指透過本校推薦之大型線上課程平臺上傳 教學內容,且符合教育部遠距教學課程規範之課程。 第三條 欲開設之磨課師課程須備妥完整之教學計畫、預錄數位教材及相關檔 案提送系、院、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教材內容經教學資源中心邀 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檢核,通過後方可實施。 第四條 磨課師課程內容涵蓋影音、簡報、圖像、音樂、動畫等數位教材,透 過大型線上課程平臺與實體授課教室進行點名、測驗、討論、作業繳 交等授課形式,以及有利於教學之相關措施為之。 第五條 磨課師課程不受「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遠距教學辦法」第五條之限制, 惟每學期僅以開授一門校內遠距課程及一門磨課師課程為限。 第六條 磨課師課程相關影音、簡報、圖像、音樂、動畫等數位教材檔案之智 慧財產權悉歸本校所有,著作人格權則歸原影音、簡報、圖像、音樂、 動畫等數位教材製作之教師所有。 第七條 上傳磨課師平臺之課程內容,應屬教學活動及課程進行所需,並應遵 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涉及侵權或違法行為,悉由授課教師負責, 並依相關法令辦理。 第八條 本校得研擬與實施課程評量,做為評量磨課師課程實施及教學成效, 以為日後推動及考核之參考。 第九條 磨課師課程之教學大綱、數位教材,及線上互動紀錄、點名紀錄、問 題討論、評量成績、作業或心得報告等紀錄須交由教學資源中心永久 保存。 第十條 磨課師授課教師之授課鐘點以實體授課鐘點計算之,計算原則依「元 培醫事科技大學教師授課鐘點計算辦法」辦理。 第三章 修課與學分授予 第十一條 如學生欲取得本校磨課師課程學分,須修習實體開班授課之磨課師 課程,且成績考核須達本校學則規定。 第十二條 學生選修本校線上磨課師課程,僅能申請修課及成績證明(不含學分 證明),其所需負擔費用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 獎勵措施 第十三條 獲得教育部審核通過補助開設之磨課師課程,計畫撰寫與執行教師 依「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教師評鑑辦法」中「教學」部分酌予加分。 第十四條 磨課師課程授課教師之升等依教學升等或相關辦法辦理。 第十五條 為鼓勵本校教師開設磨課師課程,申請本校教學優質補助或教學優 質獎勵者,優先列入獎勵名單。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要點未盡事宜,與遠距教學相關者,悉依教育部訂遠距教學辦法 及本校遠距教學辦法辦理;與教師權益相關者,遵照本校相關規定 辦理。 第十七條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06月24日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9月23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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