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918-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申請及床位分配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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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24,
  • 上傳者: 廖子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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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申請及床位分配細則 中華民國104年09月18日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維護本校學生住宿權益,促使宿舍申請及床位分配作業完善,特訂定元培 醫事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申請及床位分配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二、申請資格: (一)限本校學生,能遵守「學生住宿管理實施要點」者,方可提出申請。 (二)患有傳染病或身體有特殊病況經醫師診斷不宜群居生活者,不得申請。 (三)曾遭退宿處分、有違規紀錄情節較嚴重者不得申請。 (四)畢業生不得申請。 (五)其餘合乎條件者不可冒名頂替,若有違規行為,除立即取消資格外,並 予以記過乙次處分。 三、申請時間 (一)新生與轉學生:於放榜接獲學校寄發之錄取通知單後,依規定時間進入 本校網站申請宿舍,並於電腦抽籤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中籤者,依 網路公佈之寢室床位,辦理進住。 (二)舊生:於學校公告之申請期限內(每年約 4 月中下旬間),進入本校網站 提出次學年之住宿申請,並於電腦抽籤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中籤者, 依網路公佈之寢室床位辦理進住。 (三)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床位分配次序:新生床位申請次序以優先生為第一順位,一般生為第二順位; 舊生亦同。 優先生: 1.境外學生、大陸學生:居留證或護照內頁附有照片及詳細個人資料之 正面影本。由學校業管單位統一向生輔組申請。 2.生理障礙生: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本人障礙手冊影本。 3.中低收入戶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 證明書;村、里長清寒證明恕不受理。 4.離、外島/偏遠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 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 5.受災戶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受災戶證明書, 3 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須與父或母同籍)。 6.經校方考核評量服務績優之學生或學生宿舍幹部。 7.特定任務生(學校賦予特定任務之同學,如:學伴):須由相關單位 開立特定任務生同意書並經導師及系主任簽證,經宿舍管理委員會 審核通過。 8.特殊生:有事實足證有特殊需要之學生,填寫學生報告書並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如屬清寒案件,須檢附 3 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全戶人 口去年之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各一份),經宿舍管理委員會審核後,始得核定住宿資格。 五、床位分配方式 (一)本校均採【電腦抽籤】方式決定住宿資格。 (二)學伴須與生理障礙生住同一間寢室以利生活照應。 (三)未獲床位分派者則依抽籤之備取序號依序候補;新舊生備取序號分開 列計。 六、候補辦法: (一)宿舍床位若有放棄或退宿等情形,得辦理候補住宿事宜。 (二)候補資格同住宿申請資格。 (三)候補辦理: 1.新舊生皆於第一學期開學後視所餘床位數依電腦抽籤之個人備取序 號遞補。候補原則以遇新生退宿床位出缺依新生備取序號候補;遇舊 生退宿床位出缺則依舊生備取序號候補。候補通知有效期限,至該學 年宿舍閉館日止。 2.未參加宿舍申請抽籤者,亦可於開學後至生輔組登記候補,依現有備 取序號往後排序。 3.特定任務生之候補得由該性質之學生優先遞補。 4.若於宿舍抽籤日後始符合優先申請資格者得優先候補。 5.遇意外事故或家庭變故等特殊情事者經審查通過亦優先候補。 (四)經核准住宿之同學,於二日內繳交【住宿保證書】於宿舍幹部,再憑宿 舍收據向宿舍輔導教官報到,依指定床位進住,逾時未繳費或進住者以 棄權論。 (五)依核准住宿之同學,得配合接受宿舍輔導人員床位之調動。(依學期實 際狀況) 七、寒暑假校外機關團體或國際學生辦理活動營隊,需要借用宿舍時,由總務處 專案辦理。 八、寒暑假補學生住宿事宜,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統一辦理。 九、寒暑假本校社團辦理活動營隊,需要借用宿舍時,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 十、本辦法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陳報校長核定實施,修訂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04月22日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9月09日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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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4 12: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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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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