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財產盤點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08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期財產管理更臻完善,依據元培醫事 科技大學財產管理辦法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財產盤點作業要點(以下簡 稱本要點)。 二、本校於每學年度執行定期或不定期財產盤點,核對無誤後於「財產盤點明細 表」簽章及押註日期。作業說明如下; (一)定期盤點:每學年 4 月至 7 月前,由總務處保管暨資源組(以下簡稱 本組)擬定盤點時程表,進行初盤與複盤。 1.初盤:由單位主管督導保管人依「財產盤點明細表」進行初盤。 2.複盤:由本組會同會計室依據初盤資料進行複盤。 (二)不定期盤點:針對獎補助款、計畫案或貴重儀器設備等不定期進行抽 盤。 三、保管人應依既定時程接受盤點,如因故變更時間,應於三日前告知本組。 四、盤點如有盤盈或盤虧,應查明原因並追蹤複查,確認改善後完成盤點紀錄。 五、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9年04月13日行政會議通過
發表人 :
廖子萱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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