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學生見習要點
中華民國107年5月18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通
一、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高見習成效,加強學生見習課程之專業及生活輔導,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學生見習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見習學生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出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見習。各類請假均應依見習機構規定辦理,並於事後依各系(所)見習規定,補足見習時數,違者依校規及各系(所)見習規定處分。曠見習時數超過該梯次見習期間六分之ㄧ者,其見習成績以零分計算。
三、學生在見習期間之服裝儀容,應恪遵見習機構規定,無規定者應力求整潔、樸素。
四、學生應愛惜見習機構公物,如有損壞公物或據為己有,除應負責照價賠償外,並視情節輕重依校規嚴處。
五、本要點由本校教務處實習組、各系(所)及見習機構共同督導實施。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89年3月24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5年11月7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5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6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5月12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通
發表人 :
怡嬅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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