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612-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獎勵特殊優秀研究人才支給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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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獎勵特殊優秀研究人才支給要點
            中華民國107年6月12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獎勵特殊優秀研究人才,以提升學術競爭力,特依據「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獎勵特殊優秀研究人才支給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校編制內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績效傑出人員,且於獎勵起始日前一年內曾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不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及軍公教退休人員。
三、  獎勵人數之名額不得逾前一年度本校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總人數40%,並以本校編制內之專任教學及研究人員總人數之15%為上限。另獎勵名額得視科技部核定獎勵經費額度調整之。
四、  獎勵金額每人每月最高不得逾新臺幣20萬元,最低不得少於新臺幣5千元。
五、  本校編制內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績效傑出人員,得於法定待遇外,另核發本要點之獎勵金,其支給標準依附表一辦理。除另有規定外,獎勵金之支給標準以聘任期間按月支付為原則。
六、  本校成立特殊優秀研究人才支給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負責特殊優秀研究人才支給審核與績效管考。委員以校長、副校長、教務長、研發長、各院院長、共教會召集人、人事室主任及會計室主任組成,由校長擔任召集人。
七、  副教授或相當職級以下之獎勵人數比率以不低於50%為原則。
八、  獎勵起始日之前一年內獲得此獎勵之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績效傑出人員不得重複申請。
九、  申請人須自行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切結其符合科技部相關規定,經委員會審議後呈請校長核定。
十、  本要點之支給來源,由科技部補助款支應,最後獎勵金額依科技部核定結果辦理之。
十一、為符合績效要求,獲支給者半年後須提送自評報告,並於補助截止日二個月前提出績效報告,以作為日後評估參考。
十二、獲獎勵之研究人員,本校提供教學、研究及行政等相關支援。
十三、本要點之經費來源如停止,本要點即自動終止辦理。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之。
十四、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 101年4月10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4月9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4月8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3月10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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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6 18: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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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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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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