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學生社團海報張貼暨多媒體刊登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7年03月20日學生事務會會議通過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促進公告欄及多媒體電子看板之有效運用保持時效並便利管理,特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學生社團海報張貼暨多媒體刊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凡在本校核准成立之學生社團,應依照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學生社團海報及多媒體影片,係指各社團在校內發佈之通告、啟事、海報、傳單或其他有宣傳與通知性質之文件。公告海報與影片之字體力求工整大方,文字及圖片應求通順、明確、美觀,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政策及法令或有攻擊性、煽動性、商業性、色情性之文字或圖案,並需與主題配合。
第四條 海報張貼期限至活動後ㄧ日(逾假日順延),張數一次至多6張,請於期限內自行清除,違者全社勞動服務8小時;多媒體影片刊登期限至活動當日,製作片長為1至5分鐘。
第五條 凡學生社團張貼海報前,需送至課指組審核,並加蓋『核淮張貼』印章及填註張貼截止日期後,就學校指定位置張貼,如係使用活動式看板者,亦須妥善置於經學校指定之位置,違者經查獲後停權三個月。多媒體電子看板刊登需填妥申請表後,送至課指組審核。
第六條 凡經核准且在指定位置張貼之海報,若未逾時效者,嚴禁其他學生社團任意撕毀或遮蓋,違者經查獲後停權三個月。
第七條 未經核准之學生社團海報或商業廣告,若擅自張貼者,經查獲後停權三個月。
第八條 本辦法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97年9月10日學生事務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4月23日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9月09日學生事務會會議通過
發表人 :
怡嬅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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