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1.
中華民國 110年11月23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合理進行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傳送、儲存及流通,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通訊安全管理要點」、「教育體系資通安全管理規範」、「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二條之規定,訂定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資安暨個資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 本會職掌如下:
一、相關政策訂定與督導。
二、相關事件風險評估、改善、演練與通報。
三、相關事件緊急應變措施、危機通報處理。
四、相關單位作業檢核。
五、相關事項審議與規劃。
- 本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圖資長擔任執行秘書,本委員會由副校長、主任秘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國際長、各學院院長、人事室主任、會計主任、進修推廣中心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光宇藝術中心主任、體育室主任為當然委員,並得遴聘相關專長教師為委員,任期1年。
- 本會每年召開1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並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 本會開會時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方得決議。
- 本會得設置工作小組或遴聘顧問推展相關業務。
-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 96年5月22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 97年9月23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 103年10月7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 104年12月15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發表人 :
怡嬅
部門 :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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